近年来,天津武清区委组织部以澄清正名工作为抓手,打造“全方位查核—分类型研判—多形式澄清”的澄清正名工作链条,激浊扬清、扶正祛邪。今年已先后为4件举报涉及的7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收到信访举报后,由负责科室进行分类,对内容笼统、可查性不强的匿名举报留存备查,对清晰具体的举报,研究提出查核处理建议,报部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查核过程中,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要求相关单位说明情况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查核。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发生的信访举报,坚持提级提速、快查快结,避免因信访问题查核影响干部调整使用。
对于确认查否的案件,区委组织部秉持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由分管副职、业务部门负责人适时组织被举报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红黄蓝”分类研判。对选人用人期间发现的信访举报标注为红色,确认查否后第一时间澄清;对非选任信访,如已对干部工作生活造成影响,特别是影响干事创业劲头的标注为黄色,选取适当时间、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澄清,卸除思想负担;对知晓范围不广、影响程度较轻或不宜公开澄清的标注为蓝色,先向单位及本人反馈已经查否,无特殊情况不进行专题澄清。
澄清正名过程中,坚持“一案一策”“一人一策”,综合考虑被举报干部的岗位特点、个人情况以及举报内容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充分征求被举报人意见,因人、因事制宜采取口头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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