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学存在的问题,广西贺州市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开展考学、述学、讲学、督学“四位一体”的促学机制,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推行“考学”制度,以“考学”促“真学”。贺州市规定后备干部或符合提拔为处、科级条件的干部,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对于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组织部门发给合格证书。近几年来,贺州共有591名副处、2683名正科级在职干部参加了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8.8%。 推行“述学”制度,以“述学”促“要学”。贺州为此制定出台了《贺州市领导干部“321”实绩考核办法》,坚持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3”是领导干部年内最能体现出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的3项主要工作业绩,“2”是领导干部年内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的情况,“1”是领导干部年内自己感到最不满意的1项工作。 推行“讲学”制度,以“讲学”促“自学”。由市县干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培训内容和培训需求,采取领导干部自定专题、按年度培训计划选题和领导干部需求点题等方式,分期分批安排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到市、县党校讲学授课,并由学员对领导干部的讲学授课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推行“督学”制度,以“督学”促“常学”。贺州各级党委还建立完善了干部轮训培训制度、学习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坚持每年对各单位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与通报。同时,完善在职干部培训登记制度,定期对干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达到了干部学习工作常抓常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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