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兴办便民利民生产、生活服务经济实体,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丰富联系服务群众手段,助推城市基层治理“加速跑”。
公司化运行,变“无序发展”为“依法运营”。健全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制度设计,解决社区治理保障不足而自我发展缺少政策支撑的矛盾堵点。坚持党组织领导。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加强领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由社区党组织提名推荐、重要事项经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并报街道(乡镇)党(工)委备案审查。坚持依法设立。由居委会先行开展清产核资,健全社区“三资”台账,并依法注册成立公司法人,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从社区“两委”委员和党员、居民代表等中推选经营管理负责人、监事成员。坚持办管分离。明确社区“两委”委员兼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的,兼职不兼薪。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
多元化发展,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紧盯“群众有需求,而市场无法满足”的空白点,大力扶持发展4类产业项目。发展社区服务类经济。开发养老、托幼、助残、家政、物业等服务项目,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在汉源县试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库区无主街区、小区物业管理,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1米”。发展就业扶持类经济。在村改居社区、老旧社区探索吸纳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留守老人妇女等就业困难群众,开展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生产,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发展资源增收类经济。盘活社区内闲置房屋、空地、广告位等,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提供租赁服务,实现保值增值。发展城乡共促类经济。搭建城乡资源链接平台,提供农副产品代销、生鲜供应等服务,鼓励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农旅融合经济,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公益化导向,变“输血帮扶”为“造血发展”。坚持将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地。强化民主管理。社区集体经济的兴办计划、经营方案、收益分配等,需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每年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一次运行审计,并实行负责人离任审计,相关情况纳入居务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扶持激励。政府购买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向具有资质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倾斜支持,金融机构、投融资公司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按照《雅安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励办法(试行)》,每年奖励发展成效明显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1—6万元。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可拿出一部分补助社区干部待遇。强化风险控制。街道(乡镇)党(工)委对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加强监控提醒,对资不抵债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注销;对连续亏损的,由股东决议解散,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