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级机关系统逐步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初步形成协调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常抓不懈。
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季度督查制度。市级机关工委召开年度、季度工作会议,部署党建工作;每季度对部分单位进行党建工作督查和分析评估,全年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由市级机关工委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提出解决措施。各单位通过定期召开机关党委(总支)工作会议、党支部书记例会等方式,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立健全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单位开展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向机关党委(总支)述职工作,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一些单位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实施办法》《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层层传导压力。一些单位探索完善党建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调研制度。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市级机关40岁以下青年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等调研,破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思想政治建设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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