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甘肃清水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并将于5月底,在全县26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形成“党支部决策、村委会实施、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民主治村格局。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候选人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或直选产生。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参加推选人数必须达到村民总数的2/3以上。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级各项开支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由财政统一给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发放误工补贴每年3000元、给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放工作补助经费1000元。
(通讯员 文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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