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白山市江源区实施以承诺、践诺、述诺加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村“两委”干部“三诺一考”管理办法,有效落实了“一定三有”政策,助推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纵深发展。
“承诺”即由承诺人(“两委”负责人)根据本村实际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承诺构想并公开承诺,与镇(街)党委签订承诺工作责任状,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目标。“践诺”即由承诺人根据承诺内容开展工作,积极推进目标落实,同时由上级党委对践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述诺”即由承诺人就工作完成情况在年底述诺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让群众检验工作效果。“一考”指考评,即依据百分制考评细则,采取日常检查、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评判承诺人年度工作政绩。
(通讯员 吴晓燕 杜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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