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管理的新要求,沅江市建立“一述两评三卡”制度,有效地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 “一述”,即年终召开村党员干部述廉大会,村党员干部向群众公开述廉。村党员干部在年终必须准备好年度述廉报告,重点汇报一年来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查找在思想作风、廉政勤政、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述廉大会由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召集村民参加。 “两评”,即在年终村党员干部述廉的基础上,村党员干部接受组织评价和群众评议。组织评价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对村党员干部进行评价,并在《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评价表》中填写相应分数;群众评议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派人员组织村民结合村党员干部个人平时表现进行评议,在《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群众评议表》中填写分数。最后,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汇总组织评价意见和群众评议情况,综合评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档次,并将述评结果反馈给被评议对象。 “三卡”,即根据述廉和评价、评议结果,对存在一定问题的村党员干部实行“三卡告诫”。对在思想作风、工作方法方面存在不足的村党员干部,发“提醒谈话通知卡”,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对有违纪苗头的村党员干部,发“违纪苗头告诫卡”, 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并在村党组织内部通报;对有轻微违纪免予纪律处分的村党员干部,发“违纪问题整改卡”, 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跟踪督促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坚持错误不适宜继续任职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可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