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古蔺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精神,积极探索推行“带责推荐+实绩遴选”的干部选育新模式,坚持通过公开荐才、集中比选、岗位选育三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选拔了一批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全县鲜明了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强化了干部靠素质提升、靠实绩提升的意识,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干部支撑。
一、推行带责推荐,坚持阳光选任
实行空缺领导职位公示制。选任干部,民主推荐是“第一关”,为避免部分干部在选任中偏重感情,只推荐身边工作人员或与本人关系密切干部的情况,古蔺县积极探索推行空缺领导职位公示制,将空缺职位、任职条件和选任程序进行公示。
扩大带责推荐参与面。制定了《古蔺县带责推荐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办法》,明确了推荐的资格条件、推荐程序,明确了推荐的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规定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都可推荐干部,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干部选任工作之中,扩大了干部工作的群众参与面。
强化带责推荐责任追究。制作规范的《古蔺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带责推荐表》,要求推荐人坚持知人善任、能岗相适的原则和要求,认真物色推荐人选,并规范填写带责推荐表,详细说明推荐理由和任职建议,并说明与被推荐人选的关系情况,最后以书面署名的形式向县委慎重推荐。在赋予推荐人有推荐干部“权力”的同时,也强化了责任追究,把“权力”与责任对等起来。凡有识人不明、荐人不当、察人失误,导致被推荐人选“带病上岗”或“带病提拔”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强化了推荐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我约束意识,提高了推荐质量。2008年以来,全县带责推荐乡科级干部初始人选152名,在全县形成了公开荐才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科学遴选,做到择优选用
注重实绩遴选。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坚持突出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强化对干部的考核考察,注重干部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实施“项目育人”进行比选,严格审查、层层遴选、全面比较“带责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进一步强化工作实绩在干部选任中的作用。建立全县乡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年度考核信息库,对每一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优秀票比例在该班子同一职务层次的干部中进行排名,同时,重点掌握乡科级后备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在本单位同一职务层次干部中优秀票的排名情况。
本单位“块状”遴选。在实绩遴选阶段,对“带责推荐”出的初步人选,重点考察其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得优秀票情况,坚持将得票排名进入本单位同一职务层次前列的干部人选作为拟提名对象,否则不能列为拟提拔对象。2009年8月,在某乡镇正科级干部初步人选遴选阶段,一名被“带责推荐”的人选,因其担任副级科领导干部的5年来,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均排名在单位班子副职的后列,为此,该同志未被列为拟提名对象。
全县“条状”遴选。重点考察干部工作实绩情况,并将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坚持将推荐人选分管或负责的单项工作,在全县考核评选排名中进入各乡镇或县级部门前列的干部列为拟提拔对象,否则不能列为拟提拔对象。2009年底,县委遴选一名副乡长提名人选,其中有一名被推荐人选,其年度考核优秀票在本乡20多名非领导职务人员中连续5年排位靠前,同时该同志任乡计生办主任的3年来,该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两年获全县一等奖,一年获二等奖,最终该同志被列为提名对象。
三、深化岗位选育,严格甑别选用
推行岗位选育。对通过“带责推荐”、组织考核遴选,尚未提任的干部人选,抽调安排到县城开发、煤税征管、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岗位进行集中选育,考验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担当能力和发展潜力。通过采用“项目育人”方式,将干部放在同一平台上锻炼遴选,实现了优中选优。
严格考核选用。对抽调干部实行用人单位、派员单位、组织部门“三重管理”,每半年考核考察一次,并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综合评定,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采用在急难险重岗位再次选育干部这一方式,不仅使干部选任工作做到了层层把关,同时也形成“赛场选马”的干部选任新机制,实现优中选优,有效选拔了一批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2008年以来,及时提拔了25名参加集中选育的优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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