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山县采取个人报名、公开竞争的方式,按程序在全县范围内产生了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探索尝试了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的全新产生方式。
这次竞争提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主要程序包括确定提名职位、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综合评议等,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入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等环节。整个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纪检、舆论、社会和报考对象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在竞职演讲环节,由县级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6名同志组成现场观摩团,从纪检系统聘请了6名监督员监督全过程,县电视台对竞职演讲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同时由县级领导干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委党校等市级部门领导以及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共27人组成的评委会,对竞争者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宣布。
通过竞争提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
一是选任干部的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突出个人自愿、突出能力竞争、突出群众公认,把竞争提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作为干部选拔工作的有益补充。
二是选任干部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这次竞争提名7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达92人,来自全县31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
三是选任干部的导向得到进一步形成。使得更多工作扎实、进取意识强、愿意干事、能够干事、干得成事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许多干部高兴地表示:“这种方式透明度高,选出的干部我们信服。希望以后多提供这样的机会,让更多干部有展示自己的平台。”
四是选任干部的效果得到进一步体现。在7名同志通过竞争获得提名并按程序最终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中,30岁以下1人,30-40岁4人,40-43岁2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5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2人;从2002年以来引进的大学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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