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三职”干部离岗后补助能否如数兑现?不但是离岗“村官”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现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关键问题。荥经县探索建立了离岗“村官”银行领“工资”制度,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调动了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
建立离岗“村官”数据库,动态管理疏而不漏。实行“三级”审批程序。离岗村干部填报《荥经县离岗村“三职”干部享受待遇申请表》,上报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逐级审批。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对申请人任职年限、年龄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批意见。实行透明办理公示制度。县委组织部将申报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等事项在县电视台和所属乡镇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严格“消户”管理。离岗村干部出现死亡后,报经县委组织部“消户”,终止补助发放。建立数据管理库实行动态管理。县委组织部设计建立了《荥经县离岗村干部数据管理库》,每个季度根据离岗“村官”享受补助人员变动情况形成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规范“村官”工资发放,银行领取简单便利。县委组织部根据离岗村干部补助情况,通过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款拨转银行。银行免费向离岗村干部办理信用存折,每季度将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村干部手中。全县250名离岗“村官”均已通过银行领取了补助。广大离岗“村官”普遍反映,实行银行领取后避免了通过乡镇发放手续繁杂、找不到人或被缴扣现象,更加方便、快捷和准时。
提高离岗“村官”补助标准,真情关怀凝聚人心。规范离岗村干部补助条件。县委组织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连续任职满10年或累计任职满12年,年满55周岁的离岗村干部享受每月定额补助。同时从2007年4月份起,将符合条件的离岗村干部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600元。建立离任村干部救助机制。通过“党费拿一点、财政拨一点、民政给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法,解决离任村干部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目前,县财政已划拨15.3万元发放给离岗“村官”,有效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许多离任村干部对此表现出积极的认可和欢迎,纷纷表示,现在领到了党和政府给我们的补助,我们的心特别暖和。我们一定积极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做到身退心不退,以此报答党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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